国姓窃明 - 第255章 新监国的三把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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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何况,借鉴古史教训,远前代。读书、武将,都习惯了‘官’古例。就算都,也惴惴安,觉得一。

    就家若住层小楼、夜楼就寝前脱靴掷,一旦第一靴落,惊扰了,难还安睡?岂得等第靴也落?

    既然此,还烧了,烧过程,诏令措辞加修饰注意,甚条条变法、一条则用申确权,示‘早烧早安,此折腾,仓促间都找够条变法,纯属凑数’,也都,更加容易安定。”

    史法还非常有公,所朱树见解,也听得非常真,完全事态度,并没有因为方父联反驳,就闹愉快。

    仔细琢磨了一,史法还真就得承,些权谋偷利细节掌握够,顾正了,非常失迟缓。

    虽没听过“等第靴落”故事,朱树一解释,也听懂,通就坦承:

    “朱督所言,确实奇正合,,臣愿附议。过,朱督何拼凑条变法、申机呢?”

    朱树早有准备,就等史法松呢,从袖里掏方略,呈了,一:

    “,臣为,为计,或许,用些方面。当然臣一家浅见,史阁还删减补充。

    首先,先帝殉国,须立刻作调整,便财赋制度。,第一当示宽仁,顺推舟免除北方各省及南方受灾特严省份丁税田赋,废除先帝留‘饷’制度。

    些钱,前一注定收回来,一征收成极、容易继续激起民稳,或征收依据经存。其枉恶,顺势废止,示政象。

    废除现更缺,就用第来弥补。顺势申厘法,并且加征收例,当初先帝初定此法,为免商贾、豪绅反抗,最初定了每过一省,取其一税率。

    此间,因战事吃,各省有调整,或加取其、其,极省份极份,有取起,也就厘。臣为,次顺势趁机加‘每过一省,收取货值一成’商税。

    崇祯起,当取其一、,南方各省获银约万,此各省增税,此钱款,每万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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